Nov 25th 2013, 23:58, by ANDREW C. REVKIN
上个月,我在北京参加由耶鲁大学与人民大学组织的会议,谈论网络交流与气候变化问题的时候,我与中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邹骥进行了交谈。
在交谈中,他解释了中国在气候条约谈判中一直坚持的"你们先请"的立场,尽管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认为进口天然气在减少对煤碳的依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邹骥还对此进行了说明。他还描述了中国对核能等问题的看法(请到YouTube观看视频。)
各方刚在华沙进行了为期两周的激烈谈判,鉴于此次采访涉及这最新一轮的条约谈判,现在观看采访视频或阅读采访内容(以下为文字记录)可能特别有用。(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一系列报道:《卫报》[Guardian]实时博客、Twitter、"现在就要民主"网站[Democracy Now]、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以及《理性》杂志[Reason Magazine]罗纳德·贝利[Ronald Bailey]的报道。)
在交谈中,邹骥首先说明了影响中国能源政策的内部经济及环境因素,以及对外部因素的考虑,比如1992年达成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UNFCCC)的条款。
邹骥:目前的关键变化是,中国面临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在这个阶段,我们继续将发展放在首位——城镇化和工业化。我们还没有完成这项工作。但另一方面,我们在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上面临很大的限制。
我想说,影响中国气候政策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中国自身的发展进程,另一个是国际责任。第一个方面,也就是中国自身的发展进程,我想说,有越来越多的内在原因促使中国采取行动。我觉得这会转化成调整经济结构、改变发展模式,以促使经济升级的动力。中国已经不得不采取举措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否则,未来发展就没有希望了。
另一方面,也就是国际责任,我的理解是中国将承担作为发展中大国的责任,但肯定要受到自身能力的限制,而且要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中国不仅将根据自身国情来做决定,还将考虑全球责任体制的总体设计,包括考虑其他国家在这一过程中分担的责任或所获的利益,比如美国、欧盟和日本。
综合考虑,中国继续坚持"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背景],坦白说,中国坚持将《框架公约》[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当作建立全球机制的政治及法律基础,我们认为没有必要,也不需要修改或阐释《公约》。过去几年中,发生了很多变化,但我们观察到的情况与《公约》的基础、《公约》的原则,以及支持它的科学事实是一致的,没有什么重大变化。
以累积[温室气体]排放为例。我们的估计是,到2010年,附录I国家[按照当时达成的共识,指工业化国家]的排放仍占累积排放量的70%左右。这是支持性科学事实之一。这也是UNFCCC认为发达国家应该承担历史责任的原因。对历史责任的进一步解读涉及发展历程,以及产生这种累计排放情况的原因……
肯定会有一个演变过程。中国在这些指标中所占的份额将越来越大。但不管怎样,我们现在将做出的决定应当根据的是今天的事实。当我们设计未来10年或20年的体系构架时,也就是说,我们今天讨论这个问题时,我们鼓励发达国家考虑自己的累计排放总量,然后承担更多责任。
除此之外,让我再回过头谈谈发展路径是造成累积排放的根源这个问题——能源构成、使用效率、技术融资、人口等等,我们认为这是造成累积排放整体局面的更深层次原因。但我们必须改变这种状况。如果要做出改变,我们就需要影响这些驱动因素。我们看到,在发达国家,排放路径出现了一些变化。如果排放量出现下降,我们对此表示欢迎。但我们还会要求它们进一步降低排放量,因为我们认为,这是发达国家所必须承担的历史责任。
不过,我们看到这种高碳路径已被扩散到发展中国家,而当前的国际贸易和投资体系下,尤其在全球化的语境之下,高碳路径还得到了复制和强化。因此,这个过程同样是被发达国家主导的。这是我的理解。
但是,当然抱怨不能解决问题。我们想要发挥更具建设性的作用,所以我们得看看怎样才能改变这些驱动因素,尤其是对于发展中国家、对于新兴经济体来说。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协同合作,看看如何才能改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展路径的驱动因素,并且找到一种兼顾的方式,让我们期待发达国家更大幅度地降低其排放的同时,也能为新兴经济体找到创新的发展路径。
我认为,有三种典型的路径。一种是美国路径,人均排放量大约在[每年]20或18吨;第二种是欧洲路径,大约10吨或10吨以下;第三种将会是中国、印度,以及后发国家的创新路径。实际上,第三种创新的路径尚不存在,必须要我们共同努力才能创造出来。这就引发了全球机制中对技术援助、经济援助,以及技术革新的需求。为了在2015年达成协议,我们需要在这方面非常努力地合作。
接着说中国,中国自发的减排动力越来越强。因为我们意识到,如果沿着传统路径继续走下去,我们的未来就没有希望。我们需要在能源结构上做出某种改变。在我看来,根据发达国家和他们过去的经验,他们的改变主要源自于燃料的转换——从煤炭到石油到天然气,碳排放强度逐渐减小。这是一个成功的历史经验。
所以我的问题是,中国是否能效仿这种做法。我希望我们能。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能否拥有安全可靠的天然气进口,因为我们自己的储备目前非常有限,而美国的油气生产越来越多,可能要成为最大的油气生产国了。对此我当然非常感兴趣。还有中东、俄罗斯和其他来源。如果我们有非常稳定、可靠和安全的天然气供应,那为什么不呢?价格也是一个问题。
列夫金:我最近在探究的一件事是:美国能够出口天然气或者出口开采天然气的能力。美国能够在多大程度上通过伙伴关系帮助中国获得自己的天然气储备,还是这仍然遥遥无期?
邹骥:我认为这是美国和中国合作的关键性优先领域之一……当然我们的地理结构不同,所以我们需要开发一些技术,但是我相信,来自美国的经验和技术,包括商业模式,应该会对我们有帮助。我们非常希望与美国交流,探索合作机会。但是毫无疑问,我们的合作不应该局限于天然气和页岩气领域。当然我们还可以做其他事——比如提高能效,比如制造业、建筑和交通方面的能效。根据我们的统计和IEA[国际能源署]的统计,这些领域拥有巨大的潜力,这是未来几十年我们减排的主要战场……
就目前而言,我们的发电量主要来自燃煤发电站,所以我们使用了超超临界,甚至IGCC[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还有一个是CCS[碳的捕获与封存技术]。
目前的现实是,煤炭将继续成为我国的一个主要能源,尽管我们希望降低煤炭在能源中的比重。
可再生能源应该是我们的另一个合作领域。
但是毫无疑问,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如何创造一种正面的环境,包括公约环境。坦率地说,我们两国,还有欧盟,目前在太阳能PV[光伏板]等产品上存在一些贸易冲突。我认为我们应该坐下来考虑如何解决这个具体的问题。在我看来,可再生能源对于气候保护非常重要。我们应该合作。一方面,我们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市场规则,另一方面,我们应该考虑如何解决全球公地问题,外部性问题。我不认为只有市场规则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市场规则对于贸易、商业利益来说足够用,但在全球公地的问题上,我们需要一些额外的制度安排。
列夫金:我写过一些文章,说在美国,一些安装太阳能组件的新公司发展得很好,但其原因是中国的产品价格低。所以,这对安装太阳能组件的美国公司是有益的,因为中国有很大的产能,这就回击了一些美国人认为中国的低价太阳能组件有害的看法。
邹骥:这个情况有一点复杂。如果你看看全球供应链,有些时候我们是喜忧参半。一些美国公司和中国公司有共同的股东……如果我们能够坐在一起,对成本效益分析、行业分析、法律分析开展一些联合研究,以了解如何制定双赢的解决方案,那会很好……理想的结果是,商业界继续赚钱来促进经济复苏,但另一方面,也有一个越来越强大的可再生行业,来促进全世界的减排事业。决策者和智囊团应该沿着这个方向努力。但如果仅仅是在贸易冲突上抱怨和争论不休,我不认为会有什么成果。我想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做一些事情。
列夫金:你对核能的作用有什么看法?
邹骥:我个人的判断是,我们仍然需要核能。尽管人们对它的安全性非常担心,但如果你看一下其他行业以前不同时期的状况,看看从法国到美国,核能在世界各地的发展现状,我可以说它基本上是安全的,而且正在变得越来越安全。考虑到我们应该保持多种选项,我们现在不应该放弃核能。它应该是重要的选择之一。这事关不同能源、成本和效益、安全和风险之间的权衡取舍,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应该保留一定比例的核能,尤其是在中国。美国也有一些非常先进的技术。我相信,中美两国应该继续在核能方面开展合作,让它变得越来越安全。
安德鲁·列夫金(Andrew C. Revkin)为《纽约时报》撰写Dot Earth博客,关注人类与自然平衡话题。
翻译:许欣、谷菁璐、王湛、土土
纽约时报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