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6日星期二

纽约时报: 中国法律界人士呼吁废除收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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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界人士呼吁废除收容教育
May 6th 2014, 02:26, by 狄雨霏

100多名律师、学者、退休官员和共产党党员联名签署了一封呼吁废止收容教育制度的建议信,收容教育制度是由公安局绕过司法系统执行的一种处罚措施,监禁期限可长达两年。联名信称,这一存在了20年的制度与《宪法》精神相违背,侵犯了公民权利,不符合国家的"依法治国精神"。联名信的发言人柳建树是在非政府组织工作的法律专业人士,他在电话采访中说,这封由109人联署的建议信已经在周一下午被寄往全国人大常委会。联名信副本已在周末期间流传开来。

收容教育制度于1991年拟定,并于1993年经时任总理李鹏签署之后由国务院正式颁布。根据规定,这一制度的主要惩戒对象是卖淫嫖娼人员,措施则是对他们实施为期6个月到两年的"再教育",强制他们参加生产劳动并接受性健康检查。但柳建树说,这一制度的应用范围也扩展到了维权活动人士身上。

国内外的批评者称,这一制度被严重滥用,比如收容对象被迫进行往往没有报酬的长时间劳动,挨打,上厕所必须申请,还得在特殊商店以相当于市场价3到5倍的价格购买商品。他们说,收容对象经常遭受凌辱,很多卖淫者都在获释之后重操旧业。儿童权利倡导者也反对这一制度,因为它允许关押年仅14岁的女童。

参与联署的人包括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86岁的法律学者郭道晖,中央党校图书馆原馆长杜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师曹海清,中国社科院学者、著名性学与性别权利活动人士李银河,一些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学者以及妇女儿童权利专家。著名企业家王瑛也签了名。

柳建树列举了三起维权活动人士遭到收容教育的近期案例:南部省份广东的冼尧军(音)、中部省份湖南的何玉荣以及内蒙古包头的薛锦英(音)。

柳建树在交给媒体的一份声明中说,"收容教育制度不仅仅侵犯了卖淫嫖娼者的权利,还是对所有公民自由和安全的威胁。"

他在采访中说,因为公开批评国家依然支持的一项政策,联署者面临着一些风险,他们希望得到全国人大的答复,期望值却正在降低。他说,"大多数此类信件都得不到答复。"

这封联名信称赞了政府在去年年底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做法,过去几十年中,劳动教养制度已在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拘押了几百万人,监禁期限可以长达三年。不过,联名信称,其他那些侵犯公民权利的法外制度也应该废止。柳建树说,"收容教育也不走法律程序,是一样的。"

联名信呼吁政府拿出"当初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智慧和勇气",废止收容教育制度。

国外和中国的权利倡导者曾警告称,像收容教育这样的制度可能会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之后成为其替代品。

不清楚中国目前有多少个收容教育所,以及其中关押了多少人,但根据联署者发给媒体的声明,联署者之一、妇女权利倡导人士赵思乐曾尝试进行调查。4月4日,她向全国各地的地方政府和公安局寄出了320份信息公开申请。除此之外的信息公开申请还要求当局披露决定收容期限长短的标准,以及收容者得到了多少劳动报酬。

截至4月30日,15个工作日的回复期限已经过去,赵思乐仍旧没有收到任何一个公安局的书面回应,与此同时,来自政府部门的大部分回复都让她去问公安局。

唯一一个"有内容"的回复来自西南城市重庆的市政府,重庆市政府称,辖区内只有一个收容教育所,收容教育人员的数目则不在信息公开范围之内,不过,该收容教育所没有"劳动生产项目"和"收费项目"。重庆市政府还称,国家主管机构正在就这一制度的"存废和修订"进行调研论证。

这封联名信称,2002年,全国有200个收容教育所,有2.8万人被收容教育。1987年至2000年间,全国累计收容教育30多万人。联名信没有说明这些人在收容教育制度正式颁行之前遭到拘押的原因。

狄雨霏(Didi Kirsten Tatlow)是《纽约时报》驻京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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