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你是一个法官,被控与人合谋分销高纯度可卡因的沙兰达·P·琼斯(Sharanda P. Jones)此刻就站在你面前,等待对她的判决。
她是位32岁的母亲,有一个9岁的女儿,没有犯罪前科,但却被卷入了一场扫毒行动的漩涡。这场行动已经让她那个德州小镇上的105个人遭到逮捕。被抓的都是黑人。
警方没在琼斯身上发现毒品。不过,为了获得减刑,一些所谓的琼斯的合谋者,给出了对她不利的证词。整个案件疑点重重,但她已经被判有罪。你的判决会是什么?
你别无选择。根据对案情的推定以及有关最低刑期的强制性规定,她被判处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跳转到今天,琼斯已经服刑15年了,初次犯罪的她估计得在监狱里终老。
美国一直在大肆削减学前教育的预算,与此同时,我们却一直在花费大把的金钱,把成千上万被判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的非暴力罪犯囚禁起来。这些案例突出地表明,我们所进行的大规模监禁的实验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和浪费——既浪费了税款,又浪费了人类的生命。
一些法官和狱政官员正在反抗司法系统的不公。在判处一名贩卖高纯度可卡因、以贩养吸的FBI前线人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时,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詹姆斯·R·斯宾塞(James R. Spencer)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根据你在本案中的所作所为判你终身监禁是非常荒谬的;这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但联邦法律关于最低量刑的强制性规定,没给斯宾塞留下回旋的余地。他补充说:"我对它也是不赞同的。我想让所有人都明白我的观点,并让法庭记录在案。这简直是没头脑。"
下面还有其他一些非暴力罪犯被判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的案例:
里基·米诺尔(Ricky Minor)是一名冰毒成瘾者,他有三个孩子。他的家中被发现藏有1.2克冰毒,以及非处方的减充血剂。减充血剂可用于制造冰毒。他最初被指控触犯了佛罗里达州的法律,他说自己当时面临着两年半的监禁。后来,检察官以触犯联邦法律为由起诉了他,他之所以认罪,是因为他的公设辩护人说,如果他不认罪,检方可能还会追究他妻子的法律责任,那样的话,他们的孩子将无人抚养。米诺尔之前曾有过几次前科,但都不是暴力犯罪,也没有进过监狱。但这些情况迫使克莱德·罗格·文森(Clyde Roger Vinson)法官判处他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文森法官说,这个量刑"远远超出了适度的范围"。
迪基·乔·杰克逊(Dicky Joe Jackson)是一名长途卡车司机,他两岁的儿子科尔(Cole)需要一次骨髓移植手术才能活下去。全家通过社区筹款活动筹集了5万美元,但这远远不够手术所需金额,于是杰克逊试图用卡车运送冰毒来筹措剩下的钱。现在,他已经在监狱里度过了17年;上一次上诉失败之后,他与结婚19年的妻子离了婚,好让她开始新的生活。联邦检察官承认:"我没有看到任何迹象显示杰克逊先生有暴力倾向,他不是一个大毒贩,他犯罪是也完全是为了给他生命垂危的儿子看病,没有除此之外的目的。"
丹妮尔·梅茨(Danielle Metz)17岁怀孕,后来嫁了一个虐待她的丈夫,此人同时还是一名毒贩。她说,为了安抚他,她有时帮他去取可卡因,或者到西联汇款(Western Union)网点取钱。在一次冲突中,他挥拳打了她的脸,于是她带着孩子离开了他。两个月之后,她被起诉。她说,检方起诉她主要是为了让她提供她丈夫的罪证,但是她所知不多,提供的信息不足以换取减刑。她现在已经服刑超过20年。
这些例子均来自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一份令人心碎的最新报告《活死人》(A Living Death)。报告列出了3200多名会终老于囹圄之中的非暴力罪犯。
他们之中有五分之四是黑人或拉美裔美国人。基本上所有人都是穷人。许多人的律师很不称职。有些人的罪行是在青少年时期或是刚刚成年之后犯下的。
这些人是美国将大批罪犯处以终身监禁的这一灾难性尝试的受害者。从上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初,美国将罪犯送往监狱的比率一直保持稳定。自那以后,入狱比率基本上翻了两番。美国现在将囚犯处以监禁的比率是大多数西方国家的五倍还多。
我经常写与国外践踏人权有关的文章。但是当我们面对非暴力的年轻罪犯——有些人从没有过前科——并让他们在狱中度过一生时,那些关心非正义问题的美国人该向镜中看看了。
翻译:李琼、王湛
纽约时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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