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香港法官驳回了一份拘捕令的撤销申请。这份拘捕令针对的是一位香港报业大亨,36年前,他在被指控贩毒后逃到了台湾。
马惜珍曾创办了香港销量最大的中文报纸。在1977年一桩从东南亚贩运吗啡和鸦片到香港的重大案件中,有九个人遭到拘捕与指控,马惜珍就是其中之一。香港当时仍是英国的殖民地。
1978年,当这桩案件将要进入审理阶段时,马惜珍弃保潜逃到了台湾,之后他一直作为逃犯生活在那里。香港和台湾之间没有引渡条约。
马惜珍现年76岁,他的律师最近向香港法院申请撤销对他的拘捕令,理由是香港政府的检察官承认,他们不再有足够的证据来起诉马惜珍。
警方曾称,马惜珍(又名马奕盛)及其兄长马惜如领导一个团伙,在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将价值数百万美元的非法毒品从金三角运送到香港。
马惜如人称"白粉马"(White Powder Ma),比马惜珍早一年逃往台湾,并于1992年在那里亡故。
马氏兄弟于1969年创办了《东方日报》(Oriental Daily News)。该报目前仍由马氏家族成员管理。
20世纪90年代后期,马家向英国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提供的一笔政治捐款曾引起了争议。马家曾为"某些承诺"捐赠了17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60万元),但对结果却日渐感到失望,于是要求保守党退钱。
本周一,香港高等法院开始聆讯时,几名职员把沉重的旧文件搬进法庭。文件夹原本是淡黄褐色,年深日久已经变成了棕色。
"本案要涉及到一些考古活动了,变色的文件就证明了这一点,"代表马惜珍的资深大律师麦高义(Gerard McCoy)说。"从原则上说,关键因素就是检方不情愿地、无疑也很窝火地承认,不利于他的证据现在已经不复充分。"
他补充说,马惜珍一直"坚决否认"对他的指控。
麦考伊说,马惜珍的健康情况已经恶化,经常出现心脏衰竭,现在坐轮椅,戴氧气面罩。"马先生此生最后的愿望是回到香港,"他说。
代表刑事检控专员(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的资深大律师邓乐勤(Peter Duncan)表示,对于马惜珍的申请,香港政府采取了中立立场。他承认,检察官不再有足够的证据将该案提交法院,这意味着如果马惜珍回来受审,政府将无法提出不利于他的证据,因而他几乎肯定会被无罪开释。
双方都没有对证据不足的状况进行解释,但在原案中,政府的主要证人之一是人称"跛豪"的吴锡豪,这个绰号因他的腿伤而得名。1975年吴锡豪因涉嫌贩毒被捕,后被判处30年监禁,并于1991年亡故。
尽管如此,邓乐勤声称,撤销针对马惜珍的拘捕令可能会发出"错误的信息",即"富人"可以出逃,等到事情变成陈年旧案,被法院撤销,就可以逃脱法网制裁。
从1988年起,马惜珍曾多次接触香港当局,探讨他回港的可能性,邓乐勤说。但每一次他都被告知,他会遭到拘捕。
在做出驳回这个申请的裁决时,法官陈庆伟(Andrew Chan)说,不利于马惜珍的证据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不足这件事,得由检查官和律政司(department of justice)来解释。但就法院而言,1978年发出的针对马惜珍的拘捕令仍然有效。
马惜珍的律师拒绝对申请被驳回一事置评,也没有说他们是否会上诉。
翻译:土土
纽约时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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