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6日星期一

纽约时报: “消费莫言潮”中的一场著作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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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莫言潮"中的一场著作权官司
Aug 25th 2013, 23:59, by 叶开为纽约时报中文网撰稿

今年3月底,我在广州中山图书馆"岭南大讲坛"做讲演期间,收到《莫言的文学共和国》的责任编辑旷书文的短消息:叶开老师你怎么又出了一本关于莫言的书?

因他提醒,我在网上书店购买了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编者署名为"任瑄"的《走近莫言》一书,翻阅后,发现此书对我的著作权侵犯之严重,大大超出了我之前的想象。《走近莫言》分为若干编,第一编里收录我给《文史参考》杂志写的文章,编者"任瑄"之前没有跟我联系过,也没有取得我的授权。另有几个部分内容大量抄袭我在2008年出版的作品《莫言评传》的内容;只有最后一部分为学者孙郁对莫言的访谈,与我无关。这本东拼西凑而成的书我事先一无所知,出版方却用我的名字在各网络媒体做宣传:"莫言的御用传记作家叶开"云云,读来颇为怪异。

2012年10月作家莫言获得当年诺贝尔文学奖后,"消费莫言"的热潮持续至今,其中以出版业最甚。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莫言获奖第二天,北京图书大厦二层300余册莫言相关图书就销售一空。除拥有莫言作品版权的出版社,如上海文艺出版社、作家出版社加印和赶制出版莫言作品外,没有莫言作品版权的一些出版社为赶"莫言潮",打起了"攒书"的主意,人民日报出版社的《走近莫言》亦在其中。

我多方查证并请教业内朋友,发现这本书的编者"任瑄"乃"不存在的骑士",原来是人民日报出版社该书所在编辑室的化名。"任瑄"在莫言获诺奖后应运而生,并已神速编了三本有关莫言的书,都是诺奖后"消费莫言潮"的急就章。

对于这次事件,我曾在新浪微博上发过几条微博吐槽自己的悲惨遭遇,不少网友表示同情。《北京青年报》、《齐鲁晚报》、《天天新报》、《成都商报》等好几家媒体对这件著作权侵权事件进行了报道,新浪、搜狐、网易、新华网、凤凰网等主流网站也都转发了相关内容,而使这件著作权侵权事成了一个不小的热点,但人民日报出版社总编室主任翟福军先生在接受各种采访时,都坚持认为出版社没有侵权。

翟福军先生在今年3月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说,人民日报出版社此前已经从《文史参考》杂志社获得了授权,并按照210元人民币每千字的标准,支付了整体稿酬;至于"叶开主笔撰写"的字样,他说是网店售书的宣传语,可能是有些宣传过度。

我认为,杂志方无权未经我的同意把我的文章转授权给第三方编者,况且,我既没有被告知汇编书之事,也没有收到《文史参考》转过来的任何稿费。即使他们打算事后弥补,想把这笔稿费转来,我也会拒绝。这种"先斩后奏"的粗制滥造的拼凑书,我更不会同意授权。

这个细节也暴露了中国媒体业和杂志界中一个潜在的问题:大多数供稿人和出版方并不签订撰稿合同,双方出于信任和行业通行规则办事,一个基本的共识是:著作权和版权归作者所有,杂志、报纸发表作品后,如再编选作品集出书,需再次取得作者授权并支付稿酬或版税。作者除不能一稿多投给其他杂志发表外,可自己再行编选文章集或授权第三方出版,第三方出版者如编选某作品,需联系作者洽谈授权并支付相应的稿酬或版税。

这种规则建立在双方的诚信基础上,一旦出现版权纠纷,就会公婆各有理而纠缠不清。

我本来是怀着和解的善意,如人民日报出版社能为此道歉,回收并销毁这本书,我就不追究法律责任。没想到人民日报出版社的负责人并未显露歉意,我开始考虑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真要聘请律师并着手准备相关的证据采集时,我才发现,在中国打一个著作权侵权官司,竟如此耗费精力和钱财。

我聘请上海中城世纪律师事务所的达兵律师为法律代理人,在达兵律师的指导下,我开始办理相关手续,采集相关的证据。证据采集的每一步都要到公证处公证。在上海东方公证处,我通过公证员从三家网络书店上购买若干本《走近莫言》,公证员对相关页面逐页进行截图存档,然后下单,等快递员送货交接时,还需要公证员隐在旁边拍照取证,整个过程令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反特电影如《羊城暗哨》等。没想到为打个著作权官司,我自己有幸成了电影场景里的一种角色。相关的公证做了近十遍,每次两千五百元,公证文件打印出来分装五个箱子封存。自然,我还得与代理律师签订代理合同,支付律师代理费用,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支付受理费用。

这时,人民日报出版社又采取了行动,开始找人"打招呼"。《文史参考》杂志已经停刊并改名为《国家人文历史》,该刊现任主编请《人民日报》的资深编审李辉老师给我打电话说,杂志现任主编压力很大,托他向我打招呼并致歉,并说愿意随李辉老师一起到上海拜访。听李辉老师这么说我甚感不安,他是我尊敬的著名学者,为我供职的《收获》杂志撰写过很多文章,其中我责编的"封面中国"系列作品曾获得2006年度华语文学传媒大奖之年度散文奖。我对李辉老师说这件事情并非原《文史参考》侵权,与改刊后的现任主编更是毫无关连,应道歉的是人民日报出版社,但他们反而隐身不见,如此做法令人咤异。我把事件的来龙去脉详细地说了一遍,李辉老师才明白自己也被蒙在鼓里。后来,人民日报出版社又通过其他关系找了上海作协的一位前任领导褚水敖,请他跟我供职的杂志负责人打招呼。我又详细解释一番因由,杂志领导说,那是欺人太甚。

人民日报出版社把事情做得如此复杂,却不肯做一件简单的事:承认侵权,公开道歉。

在中国打著作权官司,尤其是一个人跟一个中央级单位对簿公堂,一直被作者视为畏途。在中国发生的著作权侵权事件,被侵权者大多只能忍气吞声。打著作权侵权官司的困难重重不说,而即便是费钱耗力地打赢官司,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侵权者的处罚也不够严厉,使得侵权者的侵权成本很低,这也助长了侵权事件的频频发生。而辛辛苦苦一通忙活下来,被侵权者虽然获得了法律的胜利和精神的胜利,但实际的经济赔偿等方面,几乎一无所得。

我决心起诉人民日报出版社后,很多朋友都认为得不偿失,劝我把精力花在其他事情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年4月23日受理此案后,人民日报出版社通过律师提出了案件管辖权异议,希望将案件移至北京,被上海市二中院裁定驳回。后继续上诉至上海市高院,又被终裁驳回。这样一来二去,时间过去了两个多月,原应在6月开庭的案件至今仍未能开庭,最新预计双方交换证据,要到9月中旬。

从今年4月准备诉讼材料到法院受理,现在已经四个多月过去了,至今仍然在诉讼的准备期中,耗时耗力一言难尽:对比抄袭章节、段落,一个字一个字地计算;为取证、多次跑上海东方公证处对侵权行为进行公证,花费数万元;律师代理费和法院受理费还不在其中。这期间,时间耗费,精力浪费,可谓损失无数。

本案代理律师达兵先生也为此案花费大量心血,案件准备资料打印出来是厚如砖头的几大叠,他说,要用美国律师的态度来打这个中国知识产权侵权案。可是这类案子标的很小,律师也近乎白忙。

我和律师曾多次反复商量,权衡得失,认为这个著作权官司主要追求社会效益而不仅是个人得失。在中国日益融入国际社会,全民更加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的时期,我愿意做个小白鼠,以这个案件作为尝试,唤起更多人的著作权保护意识,让肆无忌惮的侵权成为过街老鼠。如果这样,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做些个人的利益牺牲也许是值得的。

叶开是作家,文学杂志《收获》的编辑,著有《莫言评传》,他也是莫言长篇小说《蛙》、中篇小说《三十年前的长跑比赛》、《司令的女人》等作品的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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