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纽约时报: 甘肃发微博被拘少年称遭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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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发微博被拘少年称遭刑讯逼供
Nov 19th 2013, 00:22, by 狄雨霏

在以"散布网络谣言"为名拘捕16岁的杨忠时,警方将他带到了中国西北部甘肃省的张家川县公安局。当时杨忠是通过他的新浪账号对本地一名卡拉OK厅经理的神秘死亡提出了疑问。

据杨忠说,来到公安局后,警察将他绑在一把用于审讯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椅子上,四、五名警察轮番殴打他,用脚踹,扇耳光,来回摇晃他的脑袋。"断断续续有两个小时,从那天大概三点开始,一直到五点多,"他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杨忠被处以七天行政拘留。但拘捕杨忠一事在网上随即引发抗议,他在六天后的9月22日就被释放了,只是当时没人知道他所说的被拷打一事。针对新浪微博等热门微博服务,政府正在采取新的管制措施,杨忠成了这种举措的最早一批目标。根据新规则,一条诽谤信息在微博上被他人转发500次以上,最初发出这条信息的人可以被处以最高三年的徒刑。

杨忠说,警察在他离开时警告他:不要跟任何人提起殴打的事。

周四,杨忠和他的父亲以及一位律师控告张家川警方对他进行刑讯逼供,索要赔偿金人民币7元——每拘禁一天赔偿一元。并要求赔礼道歉。

他们还要求正式撤销对杨忠的拘留,称他没有做错事。

"这不是钱的事,"还在上中学的杨忠说。从照片上看,他的上唇已经长出一点黑胡须,他说他喜欢"阅读真实的事件。"

"我希望追究那些打我的警察的责任。他们的所作所为是非法的。绝对是不应该的,"他用很快的语速说道。

记者数次尝试联系张家川警方请求置评未果,电话不是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就是被转至一条无效的线路。

本案能在中国引发广泛关注,甚至在国家级媒体亦有提及,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杨忠很年轻(16岁在中国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但要到18岁才会被认为是需要接受完全的法律制裁的成年人),二是在这个热爱微博的国度里,新规则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针对网络"传谣者"的行动是从八月开始的,当局迄今已经抓捕了许多人,包括一些有影响力的人权倡导人士。其中就有美籍中国投资人薛蛮子,他曾经常在微博上对着1200万关注者表达着自己对不公正的愤怒。

在杨忠一案中,北京的《京华时报》引用张家川县上一级的天水市一名官员的话说,由于他的年龄加上对自己的行为有"悔过"态度,杨忠是被处以行政拘留,没有受到刑事指控。

杨忠的律师游飞翥对《京华时报》说,"不管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其决定都不合法。"

人权倡导人士称,刑讯逼供在中国的警察局和看守所里很常见。

杨忠说他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学校。

他曾是张家川镇中学的初三学生,他的父亲杨牛胡在另一次电话采访中说,校方已经让他退学,并建议他"去私立学校"。杨父说,当地教育部门向学校施加压力,不许他回去念书,因为有官员认为此案引来太多负面的关注。他现在天水上学,但是那所学校称,可能无法留他在那里,因为他的学籍还在张家川。杨牛胡说,儿子不敢回张家川,因为害怕遇见打他的那几个警察。

"我很担心我的学习,"杨忠说,"明年六月我就要参加中考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考。"

他的父亲说,当地官员提出给杨家一笔钱,让他去其他地方的私立学校接受教育,但杨家拒绝了。在致电学校请求置评时,校方接电话的人称他知道杨忠的案子,而后又说他"不太清楚",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狄雨霏(Didi Kirsten Tatlow)是《纽约时报》驻京记者。Frank Ye对本文有研究贡献。

翻译:经雷

纽约时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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